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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确定 胡挺财 等 27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1-04-16 16:21:34 点击数: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审查同意,拟确定 胡挺财 等 27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21 年 4 月 16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15927874644
电子邮箱: 330768817@qq.com
附:拟确定 胡挺财 等 27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